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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30日周三
  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重点动态52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旅厅联合印发《践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文明旅游十条倡议》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中共云南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践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文明旅游十条倡议》,面向广大游客、旅居者、文旅创业者提出尊德守法、文明出行、合规经营、正向传播等要求。倡议涵盖生态保护、尊重民族风俗、爱护文物古迹、和谐旅居旅创、诚信理性消费、安全出行、文明观演观赛和文旅志愿服务等内容,并提到可通过“游云南”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表达诉求。

9月29日周二
  1. 云南省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74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五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五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强化“链主”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以三七为核心的优势特色大品种,形成“一品一链”特色产业格局。

    推荐理由:规划把康养旅居、数智赋能列入中药材产业重点任务,读者可据此了解云南三产融合与旅居基地的政策方向。

9月28日周一
  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重点动态38

    中秋节“引客入滇”一线观察:云南推835项文旅活动与5条秋游线路

    中秋节期间云南以“赏秋、赏月”为引推出835项文旅活动和惠民措施,同步上线5条秋游线路并优化入境游产品供给。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海关离境退税2.0新政实施以来受理核验申请单835份、金额73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超2.7倍、27%;9月25日河口口岸出入境客流量达16287人次。

9月23日周三
  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政务要闻41

    王予波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先进制造业、“三大经济”发展等工作审议《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2.0版》等文件

    9月22日,云南省省长王予波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第96次会议、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2.0版》等文件。会议要求落实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引导产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并抓好“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9月3日周四
  1. 云南省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77

    云南省公布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 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经2026年8月19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发布的同名细则(云政发〔1992〕19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云南新版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公布,涉及特种行业许可申领、住宿登记实时上传与未成年人入住报告等要求,住宿经营者可据此对照合规义务。

7月29日周三
  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政策文件76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意见 提出203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2万亿元以上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万亿元以上、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基本形成。意见在文旅领域部署“文旅+百业”,发展文化体验、科普研学、生态康养、夜间经济、乡村旅游、入境跨境游、银发旅游等业态,打造旅居休闲城市和旅游目的地,支持旅居企业连锁经营,打造“好地方+好房子+好生活”的旅居云南新品牌。

    推荐理由:云南省级服务业扩能提质实施意见落地,文旅康养、旅居品牌与住宿业态的部署方向对本地从业者有参照意义。

7月10日周四
  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政策文件7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施行。措施对诚信经营主体非必要不主动现场检查,列入“红榜”者给予宣传促销等激励;对“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行为严肃查处,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主要负责人。

    推荐理由:云南以10条措施把信用分级落到检查频次、红黑榜和从业限制上,可观察旅游市场监管从处罚转向信用约束的路径。

6月6日周五
  1.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 政策文件8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直部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清单正面列出十项支持措施,涵盖联农带农、盘活闲置农房、引进经营主体、发展茶咖花卉温泉等特色旅居业态及完善主客共享服务;负面列出十项禁止事项,包括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大拆大建、不得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不得借旅居之名搞非法集资等。

    推荐理由:云南以正负面清单形式划定旅居发展的支持方向与禁止红线,为地方和企业判断项目合规边界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