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王予波等在昆明调研检查国庆假日安全生产、市场保供和旅客出行服务保障,并调研滇池保护治理与康养旅居产业
9月29日,云南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等在昆明调研检查国庆假日安全生产、市场保供和旅客出行服务保障,并察看滇池保护治理、巫家坝中央公园城市新业态及鹏瑞利国际健康商旅城康养旅居产业。王宁要求国庆假期加强监测调度、增加热门方向运力,紧盯旅游景点、宾馆民宿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9月29日,云南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等在昆明调研检查国庆假日安全生产、市场保供和旅客出行服务保障,并察看滇池保护治理、巫家坝中央公园城市新业态及鹏瑞利国际健康商旅城康养旅居产业。王宁要求国庆假期加强监测调度、增加热门方向运力,紧盯旅游景点、宾馆民宿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昆明禄劝县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推出系列文旅活动,时间从9月19日持续至10月18日,涵盖文艺演出、篝火打跳、红歌演唱、轿子山翻越挑战赛、彝绣体验、撒坝火腿品鉴及农特产品展销等。9月28日至30日凤家古镇举办文艺演出,10月1日至6日平安福景区推出乡村大舞台、篝火打跳和红歌歌唱活动,10月2日至3日云龙乡栗下生活举行斗牛、斗羊、斗鸡比赛及第三届“以鲁酒业杯”篮球邀请赛、山歌邀请赛和划拳比赛。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举办演出活动”重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登记表和审查手册。文件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明确举办演出活动的申请登记与审查相关材料。
昆明寻甸县柯渡镇丹桂村依托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与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寻甸段)柯渡教育基地发展红色文旅,纪念馆去年接待游客超30万人次、带动旅游综合收入1235.6万元,2025年底晋级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就2026年导游中、高级等级考核带团信息录入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将带团次数、时长、行程、游客信息、电子合同等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已使用“一部手机游云南”系统的旅行社应协调实现两大系统数据同步对接。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12月11日印发《昆明市旅游“红黑榜”制度(试行)》,面向全市旅行社(分社)、导游、旅游景区及以团队游客为主要经营对象的购物场所等,原则上每月发布1次,发布当月有效。
推荐理由:昆明市文旅局印发旅游红黑榜试行制度,明确发布对象、入围与负面清单及失信认定规则,可供云南旅游市场监管参考。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通知文号为索引号11530100550140593J-202504-496883,属其他文件,发布于2025年4月22日。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昆文旅规〔2024〕2号决定,废止2017年2月9日印发的《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财政局印发昆文旅规〔2024〕1号,废止2018年8月31日印发的《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昆旅通〔2018〕10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11月21日印发《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限1年,原《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同时废止。该基准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对罚款按最高额20%以下、40%至60%、60%以上划分从轻、一般、从重阶次,并明确减轻处罚幅度原则上不得低于下限数额的50%。
昆明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7日印发《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突破3.65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突破5083亿元,2021—2025年均增速不低于22%。
推荐理由:规划给出昆明到2025年的旅游总人数、总收入目标及智慧文旅、半山酒店等任务,可对照本地项目进度。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研究通过《昆明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7月31日起施行,适用于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局部复原、迁移等昆明市级文保单位保护工程。办法明确立项与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工程验收三阶段全过程管理,修缮等工程须提前一年度申请立项,重大变更或投资增加超10%须重新履行勘察设计变更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公布修订后的《昆明市业余文艺团队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0日起施行,原昆文广体通〔2010〕102号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明确以昆明市业余文艺团队联合会及各县(市)区分会为载体,对团队实行登记管理、年度考核和每两年一次的等级评定,评出昆明市一级、二级、三级业余文艺团队,市县两级对获评团队重点培养、优先奖补。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公布《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市级传承人由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15天后认定,昆明市每年给予传承活动补助,县区文化馆每年考核一次。